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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服协正在组织参加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2012-12-31 16:58:55 作者: 来源: 浏览:

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616号文件,贯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的试点工作,省服协正在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工作,现将品牌培育视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试点企业的要求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申请视点企业应在充分了解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就推进视点工作做出一下承诺。
(一)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直接关心和推动试点工作。
(二) 在企业内部确定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统筹组织试点工作,并保证相关的资源需求。
(三) 按照试点工作的进度和内容要求,实施内部培训,建立并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对品牌培育能力的自我评价,接受对试点企业的外部评价。
(四) 在不危害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品牌培育的案例。

二、 试点工作的阶段性安排
  为保证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整体进度,试点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培育阶段。各相关企业要主动参加品牌培育试点培训活动,大中型企业参训人数至少2人,并请及时提交《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调查表》。2013年1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申请阶段。申请试点企业在参加培训并充分了解试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提交《四川省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请表》,省经委将组织专家对《四川省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请表》进行评价,确定试点企业名单。2013年2月中旬完成。
  第三阶段: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阶段、企业自愿选择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体系,并正式发布品牌战略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2013年5月底完成。
  第四阶段:体系运行及评价阶段。企业保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运行,按计划开展自我评价。2013年6月至8月实施。

三、 试点工作的沟通和协调
  申请试点企业应确定专人作为试点工作联络人,负责试点工作中信息的接收和传送。四川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根据省经信委要求负责服装企业的试点工作的培训活动和组织管理。省服协首先会对服装业参与品牌培育试点的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传真《品牌培养试点企业调查表》以及《四川省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请表》给企业试点工作联络人。

四、 联系方式
   品牌培育试点的详细情况请联系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张芳萍  
   联系电话:028-87686079    87686039
 

                                                   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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