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2010年国家纺织服装标准实践应用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2010-05-21 00:00:00 作者: 来源: 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浏览:

517,由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经过长时间的精心策划、组织实施的“2010年国家纺织服装标准实践应用培训”培训班在成都五粮液大酒店六楼会议室成功举行。1718号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包括我省服装生产企业、砂洗企业,服装经销商,服装院校在内的三十多家企业和学校近40名技术人员、教师在培训中认真学习,经过考核合格,取得了结业证书。此次培训邀请了全国服装标准委员会秘书处专家何勇,省质监局监督处调研员李敏现场授课。

培训由协会杨淑琼秘书长主持。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前移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杨秘书长指出,服装生产及加工企业应认真贯彻国家标准,严把质量关;学习标准,贯彻标准,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创发展;希望各学员代表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积极思考,学习知识。

两天的培训中,何勇老师就“2010年国家实施的纺织服装新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新标准包括:《服装号型 儿童》、《男西服 大衣》、《女西服 大衣》、《西裤》、《衬衫》、《领带》、《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涂层服装抗湿技术要求》、《服装 防雨性能要求》、《提高机械安全性能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防静电服》、《摩托车手防护服装》、《职业服装检验规则》、《机织学生服》、《水洗整理服装》《针织T恤衫》、《机织热熔粘合衬》等18项标准。培训紧紧围绕“实践、应用”来展开。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款是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违反。在生产中,在制定吊牌和标签的工作中,依法贯彻国家标准灵活应用,让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不繁杂。何勇老师为学员们解读了标准的深层次含义,凭借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给到学员很多良方,更有利于企业的生产运作。何老师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做了答疑,学员们都表示课程生动、易懂、实在实用。

17日下午,李敏就服装质检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深刻的讲解。他从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入手,详细分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抽样的法律依据,解读了《质量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然后讲解了生产者的法律责任,解析了《罚则》的第49条、第50条、第53条、第54条、第56条。李敏还介绍了监督检验的程序:专项抽查与定期监督抽查的工作程序,让企业明确质检程序及内容。在讲解中李敏深度分析了我省服装企业从06年到09年的质量情况,从抽查中反映的企业对产品标准、检验标准、质量管理系统的现状,以及省质监局、省服装行业协会为了企业拼搏发展而努力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在抽查中对不合格企业提供帮助和整改。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企业产品合格率有了较大的提升:如 08年儿童服装34%上升到0948%, 休闲服装0828%上升到0983.3%;防寒服装(羽绒服)0853.3%上升到0996%2010年有望增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对于质量安全的重视,这就对企业生产产品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从2010开始,国家对产品质量安全更加重视,对于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要求各地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处罚也是相当严重的。在今年出台的国家纺织服装标准中新增了很多款项,也借鉴了一些欧洲有关功能性材料的标准,特别是在有关质量安全的重要问题上:使用说明、甲醛、PH值、成分含量、耐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上做了要求。省服装行业协会及时的举办此次培训,意在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的标准政策,而企业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新标准,特别是其中新增加的条款的理解和落实,严格执行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从而避免因违反标准而触犯法律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保障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质监局表示从2010年开始如果企业违反了新标准、违反《质量法》或其他的法律的,质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管理产品,对企业进行严格处理。以下为后处理条例:1.责令整改、责令停产整顿,停产。2.公告3.曝光4.行政处罚5.强制收回不合格产品6.通报会、质量分析会7.跟踪抽查这七条执行。李处长也谈到企业在接受检查的时候也应正确识别检验员的工作证件,积极配合检查。

培训在18号下午圆满结束了。杨秘书长指出,通过培训,希望大家学习新标准的相关知识后,将知识带回企业,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再学习,应用到实际生产操作中来发展企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学会应用法律来保护企业的利益。省服装行业协会是省级协会,将团结全体会员企业与全省服装企业一道,积极沟通和交流,为提高全省服装企业质量水平,确保我省服装质量,提升服装产业,为四川服装业的发展而努力。

      

               全国标准委员会秘书处专家 何勇

      

                 省技监局监督处  李敏处长

      

           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集体合影留念

 

                           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2010年5月20日

领导与支持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版权所有: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合作单位: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仙桥路18号 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科研4楼2410室

电话:028-87686079 028-87686039 传真:028-87686079 邮编:610031 E-mail:scga@vip.sina.com

法律顾问:四川银证律师事务所 总顾问:台软国际有限公司

蜀ICP备08000062号-1 技术支持:华企资讯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